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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身份证申领全攻略如下:
一、申领条件
1. 具有哈尔滨市行政区划内的户籍; 2. 未满16周岁的公民,可由监护人代为申领; 3. 已满16周岁的公民,可自行申领。
二、申领流程
1. 准备材料 (1)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2)近期免冠彩色白底照片一张(规格:35mm45mm); (3)填写《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
2. 选择申领地点 (1)户口所在地派出所; (2)公安局户籍大厅; (3)公安局指定的身份证受理点。
3. 提交材料 将准备好的材料提交给工作人员。
4. 缴纳费用 按照当地物价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缴纳身份证制作费用。
5. 等待制作 工作人员审核材料无误后,将您的材料提交至公安机关制作身份证。
6. 领取身份证 (1)自受理之日起15个工作日后,您可到原提交材料的地点领取身份证; (2)身份证制作过程中,您可拨打公安机关公布的查询电话查询制作进度。
三、注意事项
1. 申领身份证时,请确保提供的材料真实有效,如有虚假,将承担法律责任; 2. 若您的户口簿信息发生变化,请及时举报 -
公民申领、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的,应当填写《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交验居民户口簿,当场完成资料审核和人像、指纹信息采集。经核对无误,本人或者监护人签名后,公安机关发放居民身份证领取凭证。
公民应当自年满十六周岁之日起三个月内,向常住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
未满十六周岁的公民,自愿申请居民身份证的,由监护人代为申请领取。
港澳台居民在内地(大陆)定居的,华侨回国定居的,以及外国人、无国籍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定居并被批准加入或者恢复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在办理常住户口登记时,应当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
公民可以在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之日前三个月内申请换领新的居民身份证。
公民姓名、性别、民族、公民身份号码变更,出生日期更正或者证件严重损坏不能辨认的,应当申请换领新的居民身份证;居民身份证登记项目出现错误的,公安机关应当及时更正,换发新证。
公民领取新证应当交回旧证。
公民丢失居民身份证的,应当申请补领居民身份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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